国色天香高清视频免费播放,三级片免费av在线_蓝光免费观看电视剧

教學督導
首頁 >> 教學督導 >> 正文

《北京市職業院校督導規程(試行)》編制說明

發布時間:2017.06.20

一、編制背景

2012年,國務院頒布《教育督導條例》,標志著我國教育督導走上法制化的軌道,推動了教育評價模式的變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提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構建政府、學校、社會的新型關系,教育督導的職能進一步加強。為了貫徹落實《教育督導條例》、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若干意見》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教育督導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提升教育督導制度建設水平,科學規范職業院校教育督導工作,提高職業教育督導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規程。

二、編制過程

《規程》編制工作得到市教育督導室唐立軍主任和關國珍副主任的高度重視與支持,在市教育督導室學校督導處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編制工作大致分為四個階段:

1.文獻研究

2016年1月-4月,著重開展了教育督導以及職業教育督導的基本理論研究、政策文件梳理研究、國際經驗借鑒研究和實踐經驗對比研究,通過文獻研究確定研究的起點和定位。

2.調查研究

2016年5月-7月,從中高等職業院校中選取有的代表性的項目學校開展實地入校調研和集中研討,調研職業院校督導的現實進展、主要問題和改進方向等。

3.個案研究

2016年5月-9月,選取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北京市昌平職業學校和北京市商業學校4所職業院校作為個案研究對象,開展個案研究。

4.文稿編制及征求意見

2016年10月-2017年5月,在前期研究的基礎上,開始規程文稿的編制,先分別制定《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督導規程》和《北京市高等職業院校督導規程》,然后經過多次專家研討和征求意見整合為《北京市職業院校督導規程(征求意見稿)》。又經過職業教育專家、職業院校校長咨詢會,多次修改調整,最終形成《北京市職業院校督導規程(試行)》。

三、編制原則

《規程》是適應新時期北京市職業教育發展的特點和需求,體現先進教育督導理念和方法,完善學校督導工作體系和方法標準的制度文件。為了保證《規程》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學性、規范性和引領性,編制總體遵循了如下四大原則:

1.保證定位準確

規程的編制堅持遵循教育規律,從中高等職業院校辦學特點出發,以提高職業院校教育教學質量為主旨,堅持“監督與指導并重”的原則,達到“以督導促發展”的目的。

2.保證依據科學

根據《教育督導條例》的要求,以國家及北京市的教育方針、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作為編制規程的主要依據,有效借鑒發達國家或地區職業院校督導的優秀經驗和做法。

3.保證標準先進

規程既要符合北京市經濟社會與職業教育發展的現實水平和階段特點,又要充分吸收發達國家或地區學校督導的成熟經驗和做法,突出先進性和現代性。

4.保證內容規范

規程的內容確保語言精練、條目清晰、重點突出,具有較強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總體框架和核心內容

《規程》不僅是市、區兩級教育督導部門開展職業院校督導的依據,也是中高等職業院校完善內部督導體系和開展內部教育質量控制的重要工具,需要對其核心條款加深理解。《規程》總體框架共分5章19條,核心條款解讀如下:

第一章,督導總則。本部分的重點是明確職業院校督導的依據、原則和范圍。

第一條重點指出《規程》的法律法規依據,突出強調了促進學校實施立德樹人,以服務學生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反映了職業教育的特點。

第二條督導原則指出職業院校督導必須堅持“依法依規、以人為本、客觀公正、督導并重、多元參與”五項基本原則,其中“以人為本”和“多元參與”原則是本規程先進性和引領性的突出體現。強調“以學生為中心”、“實現學生全面、可持續發展”,通過“廣泛吸納學生、家長及社會各方共同參與,提高督導的民主參與度”來“創新督導工作體系”。尤其是“多元參與”原則突出了職業教育政、校、企、行多元主體性特點。

第三條督導范圍涵蓋了市區兩級政府舉辦的中高等職業院校、行業企業舉辦的中高等職業院校以及社會力量舉辦的中高等職業院校,是大職業教育的概念。

第二章,督導實施。本部分的重點是規定職業院校督導的內容、方式和流程。

第四條規定了市區兩級督導的職責范圍。市屬職業院校和區屬高等職業院校的督導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實施。區屬中等職業學校的督導原則上由區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根據工作需要也可對其開展督導。

第五條建立健全職業院校內部督導工作機制。強調了職業院校開展內部督導的重要性,并建議學校參考外部督導的內容來開展內部督導,未來院校內部督導將成為職業院校質量保障的重要手段和途徑。

第六條規定了督導的職權范圍。其中大部分都是法律法規賦予督導的傳統職權,第五項“運用信息化手段收集相關數據、信息”是本《規程》賦予督導的新職能,主要是為了適應信息化發展的需要。第八項“向本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提出對學校或其相關負責人給予獎懲的建議”是對督導獎懲職權的強調,突出了督導的權威性。

第七條規定職業院校督導的內容主要圍繞“依法辦學、學校管理、人才培養、隊伍建設、教學保障、育人質量、社會服務水平與貢獻”七個方面,突出了職業院校督導重點關注的領域,也為職業院校的發展重點指明了方向。“社會服務水平與貢獻”是為了突出職業教育社會服務能力的重要性而獨立提出的,強調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性。當然,督導內容也會根據職業教育發展不同階段的重點而動態調整。

第八條督導方式部分明確了“綜合督導”、“專項督導”、“經常性督導”以及“其他督導方式”四種外部督導形式。“經常性督導”是伴隨職業教育領域責任督學制度的實施而產生的一種外部督導方式。“其他督導方式”主要是指教育督導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的評估監測等形式的督導。

第九條督導準備工作包括在正式督導之前要研制督導指標體系和督導工具,尤其強調了督導指標體系必須體現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差異性,而且要定期加以修訂,保證指標體系的先進性和適用性。

第十條督導流程部分主要是用來規范督導工作過程。綜合督導和專項督導按照 “督導通知-學校自評-入校督導-綜合評議-督導反饋-學校整改-督導跟蹤”的流程,詳細規定了每一步的時間周期和基本要求,是督導工作開展的原則性依據。經常性督導主要由督導人員設計每次入校督導的具體內容,運用各種督導工具了解并填寫督導記錄表冊。督導人員對督導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經常性督導結束后,督導人員應及時向學校反饋督導意見,督促學校落實整改并解決相關問題。

第三章,督導隊伍,本部分的重點是強調職業院校督導的督學與專家條件。

第十一條組建督導組,并且規定督導組由三名以上督學和若干督導專家組成。

第十二條建立專兼結合的市、區兩級督學隊伍。尤其對兼職督學的條件做了額外的規定:“熟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規律和職業院校辦學規律”是為了保證兼職督學在行使督導職權時能夠根據職業教育特點和發展需要開展督導;“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是為了保證兼職督學具有足夠的專業能力和技術水平,可以對職業院校進行指導;“原則上年齡不超過六十五周歲”主要是考慮到職業教育領域的專家大多是從事了多年職業教育的教育者或者是有豐富工作經驗和行業領軍人物,多數年齡都在六十歲左右。

第十三條突出了職業院校督導隊伍的特色,除了專兼職督學隊伍以外,職業院校督導特別加入了督導專家隊伍,包括職業教育專家、行業與企業專家、社會知名人士等,利用這些專家“豐富的職業教育實踐經驗”、“在職業教育領域具的廣泛影響”以及“在行業、企業中的領軍作用”幫助和指導職業院校提高辦學質量。

第十四條把督導隊伍自身的能力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為了保證督學和專家的指導能力和督導水平,特別提出“專兼職督學和督導專家要定期接受職業教育和教育督導相關培訓,提升專業素養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督導結果,本部分的重點是突出職業院校督導的結果形式和使用。

第十五條規定了督導報告的形成和提交。綜合督導和專項督導的督導報告在督導結束后三十日內形成,提交本級人民政府,同時向本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督導情況。區級教育督導部門的督導報告需向市級教育督導部門報送。

第十六條規定了督導報告公開制度。督導結果的使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督導的實效性和權威性。通過向社會公布督導報告來“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七條明確“將督導報告作為對被督導學校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保證督導效力得以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