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教財〔2020〕22號)和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相關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現將本年度學院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為我院統招全日制在籍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參評范圍為當前學年或參評學年(上學年)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3、參評學生上學年學業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原則上均需達到班級或年級的前40%,在此基礎上,優先推薦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現者。沒有進入前40%但達到前50%(含50%)的學生,在其他方面表現突出,方可申請。
4、填表時間邏輯:10月14日-10月17日個人申請——10月20日班主任審核——10月20日系部審核(同時提交紙質版文件)——10月21-28日公示——10月29日學院意見。
5、名額分配:汽車系36名、路橋系23名、軌道交通系15名、管理系15名,名額用不完和需要調劑的請及時反饋。
二、提交材料
1.《本??粕鷩覄钪惊剬W金申請表》(正反面打印)。
2.學業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排名沒有進入前40%但達到前50%(含50%),在其他方面表現突出,需同時提交情況說明。
三、注意事項
1、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2、請各系領導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以監督;各班主任務必認真核實推薦學生當前學年或參評學年是否認定為困難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