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教財〔2020〕22號)和學院國家助學金相關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學年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情況,現將本學年度學院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相關要求
(1)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經過困難生認定程序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原則上特別困難學生享受一等助學金(470元/月),困難學生享受二等助學金(300元/月),10月底一次發放9月-10月助學金,11月-次年1月,次年3月-7月按月月底發放,共計發放十個月。
(2)填表時間邏輯:10月1日-10月8日個人申請——10月9日班主任審核——10月9日系部審核(同時提交紙質版文件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10月11-16日公示——10月17日學院意見。
(3)退役士兵學生困難默認享受“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不得同時申請本項助學金。認定為家庭特別困難退役士兵,按照一等國家助學金標準發放補助,其余退役學生資助標準為3700元/學年,發放時間同上。
二、提交材料
(1)《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2)《國家助學金名單》,系部蓋章。